6月27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东莞分公司在大岭山连平村举行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理赔现场会,杨某收到了保险公司3万元的赔偿金,这笔保险金给失去母亲深陷悲痛中的杨某带来了一丝慰藉。
原来,男子杨某与其母亲周×珍女士来莞谋生,其母却不幸在大岭山镇一出租屋内遭劫匪杀害,此前,周×珍为自己买过一份10元钱的出租屋租住人员意外人身保险。
女士在出租屋内遇害
在现场会上,记者见到了死者周×珍的儿子杨某,他向记者介绍了母亲遇害的经过。杨某说,他们一家来自湖北,于去年10月入住大岭山连平一出租屋内。今年3月19日,周×珍女士在所租住的出租屋内被谋杀。
案件发生后,大岭山镇公安分局、新莞人管理服务中心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都来调查此事,这让死者的儿子有些疑惑?原来,周×珍生前曾经买了一份10元钱的出租屋租住人员意外人身保险,有关单位正在为理赔进行调查。
家属与房东同获赔偿
大岭山镇新莞人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主要是确认租住人员到底有没有死在出租屋内,死者是否被录入租住人员管理系统。“由于是刑事案件,现场被警方封锁,后警方证明:死者确实是死于谋杀,死亡地点在出租屋内。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应该理赔。”该负责人说。
据保险公司大岭山分部负责人邝许平介绍,由于死者是被人谋杀,按照保险赔偿项目和有关规定,保险公司需给予死者家人身故保险金3万元,给予出租屋房东(屋主)2万元赔付,合计赔付保险金共5万元。
投保率达95%以上
据了解,大岭山镇于去年8月份开始在全镇推广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工作,凡在该镇居住的出租屋租住人员只要进行了暂住人口登记,就可以随住随保。去年至今,该镇共推广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意外保险8万份,全镇投保率达95%以上,在我市第一个按要求圆满完成投保任务。
从去年10月1日保单生效以来,该镇已经理赔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意外保险9宗。该镇有关人士表示,从理赔的效果来看,广大出租屋业主和新莞人对每名租住人员每年只需缴纳10元保险金,在租住人员发生意外或死亡后,即可获得最低4000元至最高5万元的保险金,都表示非常满意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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