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入住很久了,可房产证却始终没有办下来,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也没能兑现。这样的房子住的实在不踏实。”近日,“恒昌•紫荆花园”的业主刘先生向本网记者投诉,江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尔反尔,拖办房产证。
业主:“被开发商忽悠了”
据刘先生交代,2005年11月,他花30多万元购买了南昌市西湖区安石路“恒昌•紫荆花园”二期E栋的一座房子。双方合同约定于06年4月份交房。06年3月,开发商的楼房由于“超高”影响了周边居民房的正常采光,本来在建的楼房被迫停工,交房日期从此遥遥无期。
随后,为了解决延期交房和拖办房产证的问题,江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在2007年9月和部分业主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开发商在2008年1月28日前完成对房屋的验收,并给业主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表格。并于2008年5月30前办理完房产证并交付购房人手上。倘若违约,就会对业主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可刘先生却说,直到现在,他都没能看到自己的房产证,开发商对赔偿一事也没有明确的答复。
在采访过程中,刘先生还告诉记者,2006年12月1日,他和“恒昌•紫荆花园”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储藏间销售协议书”。协议中提到刘先生花费9000元购得紫荆花园D区8号的储藏间,开发商承诺在2007年7月30日之前将储藏间交付给他,倘若违约,将承担(人民币)5元/日的违约金。但是,据刘先生交代,直到今年5月份,他才收到储藏间的交付通知,足足延迟了近9个月。刘先生想依据合同条款向开发商索赔违约金,却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我感觉自己被忽悠了,白纸黑字,经过签字盖章的合同,开发商居然不当回事。”刘先生无奈的说。
开发商:“事情正在协调中”
6月16日下午,记者陪同刘先生来到江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殷的负责人接待了我们,就房产证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南昌市信访办和建设委员会正在协商解决,具体情况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而对于两份没有兑现的合同,这位负责人表示,合同是公司签的,可以去找公司的相关人员了解问题,自己一概不管。随后记者要求他提供相关负责人的信息,却遭到了拒绝。
律师:开发商有违约行为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吴光华律师。吴律师表示,不论开发商有什么原因,没有按照购房合同按时给业主发放房产证,就属于违约行为。吴律师还表示,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两份合同,由于双方都已经署名盖章,已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在此事中,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做出相应的赔偿。
|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不良信息举报:010-59306511][给搜房提意见][网站地图]。 |
| 业内聚焦 | >>更多 | |||
![]() 地产中介逆境中言扩张 |
![]() 中介租房暗藏的四把 |
|
| 泉城走店 | 热点专题 |
| 二手房价格指数 | 租赁价格指数 |
|
07.15
07.14
07.14
07.14
07.13
|
|
09.04
09.04
09.03
09.02
09.02
|